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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聘用制度
“以人为本的职业生涯规划”是本公司的重要方针及信念,公司始终将人才资源视为公司最宝贵的资源之一。公司聘用员工采取公开招聘,量才而用、适才适用、人尽其才,符合本公司文化择优录用的原则,以有关教育经历、工作经验及个人行为为选择的标准。
二、招聘流程
1、用人部门填写《人员增补申请表》在经过审批后,综合管理部按照以下流程开展相关人员的招聘工作。
2、招聘信息的发布和应征人员的初选
2.1 据用人部门提报的招聘要求,综合管理部选择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。
2.2 综合管理部参照各个职位要求对所获取的应征人信息、资料进行初审,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,对符合岗位要求、条件相对突出的,推荐给用人部门负责人员。
2.3 用人部门负责人员根据综合管理部推荐人选的资料确定面试人选,并确定初试时间。
2.4 综合管理部通知所选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参加面试。
3、初试
综合管理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应征人员进行初试。
3.1 初试人员填写《求职表》。
3.2 综合管理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试人员进行面试,从仪容仪表、内在素质、专业能力与经验、求职动机、相关技能等方面进行评议,并填写《面试评议对照表》。
3.3 通过初试筛选的人员,综合管理部对其进行文化、素质笔试及个人资料(包括身份证、学历证等)的查验并留存有关资料的复印件;用人部门负责基本专业、技能测试。
3.4 综合管理部与用人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初试综合情况,确定复试人选。
3.5 用人部门确定复试时间,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复试人员在指定时间复试。
4、复试
复试含面试、实际操作两部分,可独立或系统进行。
4.1 面试:原则上由用人部门主管担任主试人,也可由部门主管指定其他人员代为担任。主管以上人员还需分管领导面试,对于一些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需总经理面试(可根据分管领导、总经理的意见确定)。
4.2 实际操作:用人部门安排应聘人员在相应岗位上测试其操作技能(包括电脑操作等)。
4.3 应聘者经复试后,由用人部门、分管领导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在《求职表》上填写复试意见。
4.4 复试结果及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料由综合管理部上报总经理,确定是否录用。
5、对于一些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,录用前由综合管理部做背景调查。
三、录用
1、经总经理批准后,综合管理部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方式通知应聘者获公司录用,并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,体检合格者于指定日期来公司报到。
2、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:
2.1 如果其面试时故意隐瞒者,在以后工作中被发现时,立即解除劳动合同。
2.2 政府规定不得雇用者。
2.3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。
2.4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3、报到员工提交公司所需人事资料:
1) 一寸免冠照片两张;
2) 身份证复印件两张;
3) 户口本复印件一份(含户主和本人页);
4) 最高学历/学位证书复印件:
5) 其他相关证书及资历复印件(如职称证书等):
6) 就业证失业登记证原件:
7) 外来人员居住证:
8) 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:
9) 社会保险转移单;
10) 房产证复印件1份;
11) 体检报告;
12) 财务规定的开户银行卡。
4、报到人员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就职手续,填写《入职登记表》。
5、综合管理部与新进员工签订《劳动合同》及《保密协议书》。
6、综合管理部建立新员工档案,将所有资料归档保存。
7、综合管理部以E—MAIL形式向全体员工发布入职通知(包括所属部门、岗位、职务、简历等),以促进大家互相认识,便于开展工作。
8、综合管理部为新入职员工建立电子邮箱、配置相关办公设施,离职时以上物品也应交还相关部门(遗失将按规定赔偿)。
9、综合管理部将新进员工领至工作部门,正式上岗。
四、试用期
1、试用期期限以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时间为准,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。
2、试用期间部门主管可根据新进员工表现,填写《试用评估表》,经总经理批准后,向综合管理部提出提前转正或辞退的要求。
3、综合管理部告知新进员工试用结果,并办理转正、延期或辞退手续。
4、对于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,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与之解除劳动合同。解除劳动合同须经过部门及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。
五、转正
员工试用期满,且试用考核合格被公司正式录用称为转正。
1. 《试用评估表》经部门经理、分管领导填写考评意见,报总经理批准生效后,综合管理部为试用通过员工办理转正手续。
2. 转正待遇:从转正之日起可享受所有正式员工之福利待遇,转正后新的薪酬由转正之日起计算。
3. 转正通知:综合管理部接到经总经理审批的转正申请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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